106年臺中市游泳裁判及教練換證複訓實施辦法

2017/05/31

106年臺中市游泳裁判及教練換證複訓實施辦法

  一、宗    旨:推展全民游泳運動,提昇本市游泳裁判技術水準。

  二、指導單位:臺中市運動局

  三、主辦單位:臺中市體育總會

  四、承辦單位:臺中市體育總會游泳委員會

  五、報名日期:自即日起至 106 年06 月8日(星期四 )截止,一律網路報名,逾期不予受理。

  六、報名方式:只接受電子郵件報名方式,報名方式如下。

  • 請至本會網站下載報名檔,本會網址:http://tcsa.myweb.hinet.net/本會電子信箱:swimtc@yahoo.com.tw,洽詢電話:0-2312-5477,傳真:04-2312-7520。(如附件一)
  • 繳交二吋半身光面相片2張。(報到時繳交)
  • 報名費1.複訓換證者新臺幣伍佰元整。
  • 匯款至【合作金庫南豐原分行】 帳號:0570717225865  受款人指名:臺中市體育總會游泳委員會。

  七、複訓日期: 106年06月09-11日止共計三天(星期五、六、日)實習時間。

  八、複訓地點:臺中市西屯區寧夏東七街2號(三信公園游泳池2樓視聽教室)。

  九、參加對象:限中華民國100年以前持有臺中市及臺中縣體育會游泳裁判證照者,繳交舊證照、報名表、新臺幣伍佰元整,參加實習課程請於6月09日中午12:10報到實習至06月11日止即可,複訓期間如未到(實習者)、缺課者不予陳報核發臺中市體育總會證書。

  十、限定名額:20名

  十一、實習課程:如附件二。

  十二、本辦法經奉臺中市體育總會中市體總字第        號函核准辦理。